給水管道系統的壓力測試要求
發布時間:2023-07-24 瀏覽次數:1958
1、給水管道的壓力測試應在管道沖洗合格后進行,試驗壓力應高 于設計壓力的 1.5 倍,且不得小于 0.6Mpa,水泵房內市政主管道出水口處要 有過濾器;各個水泵出水口有不銹鋼主管道的,務必要有 DN50 以上的排污閥 門,并且閥門口向下(防止市政管網內的沉淀物和黃色銹水以及與不銹鋼管 道系統連接的鑄鋼鐵質配件內的鐵渣鐵屑進入不銹鋼管網內,造成不銹鋼點 腐蝕)。打壓時務必通知當地經銷商和售后人員到達現場配合工作;試壓完 畢之后,及時注入干凈的自來水,并使管道內保持有一定的壓力。具體要求 應符合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(GB/50242-2002 4.2.3 條)。 水壓測試按下列步驟進行:
1、將試壓管道末端封堵緩慢注水,將管內空氣排出。待管道系統 注滿水后,進行水密性檢查;試壓用水的水質應符合 GB 5749《生活飲用水衛 生標準》
2、水密性檢查無滲漏后進行加壓試驗。加壓時應緩慢進行,且升 壓時間不小于 10 分鐘;升至規定試驗壓力之后停止加壓,觀察 10min,降壓不 得超過 0.02MPa.然后將試驗壓力降至工作壓力后,對管道的外觀進行檢驗, 以不漏為合格。
3、管道系統加壓后發現有漏水或壓力下降超過規定值時,應檢查 管道,在排除漏水原因排除故障后(嚴禁帶壓作業),再按以上規定重新試 壓,直至符合要求。
4、在溫度低于 5C 的環境下進行水壓試驗和通水能力檢驗時,應采 取可靠的防凍措施,試驗結束后,應將存水放盡。
5、飲用水管道在試壓合格后應采用 0.03%高錳酸鉀或者次氯酸鈉 消毒液對管道進行消毒。消毒液在管道中應靜置 24 h,排空后,再用飲用水沖 洗。飲用水的水質應符合 GB 5749 的要求。
6、系統試壓完成后,應盡可能馬上投入使用,否則須對管道進行 連續多次的飽和沖洗(將整個管道注滿水并排放 3 次以上),最后將水注滿 管道并維持低壓力。這樣可帶走多數雜質,并使電解質溶液長期維持在較低 濃度。如無法排盡管內存水時,可采用以下方法避免漏水事故:采用空氣進行吹掃,空氣吹掃應利用生產裝置的大型壓縮機,也可利用裝置中大型容器蓄 氣,進行間斷性的吹掃,吹掃壓力不得超過容器和管的設計壓力,流速不宜小于 20m/S,吹掃氣體不得含油。